政务公开制度
团区委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,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,增强工作透明度,提高办事效率,培养文明、高效、求实、廉洁的干部队伍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,结合我团区委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、客观公正、内外有别、注重实效、方便监督的原则。
二、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,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。
三、办事程序。
四、责任追究的制度的制度、认定、形式。
((一)对外公开内容
1、团区委行政管理权限、涉外行政管理权限、服务职能范围,内设机构和职责,团区委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,工作责任人和各岗位人员。
2、领导责任分工。
3、办事程序、办事依据、办事条件、办事结果、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。
4、年度教育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。
5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、财政预算决算情况。
6、团费收费等热点问题。
7、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和处理办法。
8、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。
((二)对内公开内容
1、干部任用、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;
2、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;
3、重大工程项目方案、审批及招投标情况;
4、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;
5、固定资产处置情况;
6、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;
7、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障政策规定;
8、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;
9、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。
三、利用政务公开栏、宣传媒体、教育网站、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,接受群众监督。
四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,强化监督,严格纪律,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。
五、建立政务公开档案,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。
(三)工作办事程序流程图
1、办 文
发 文:起草人草拟→办公室打印、初校→分管领导审阅、签字→主管领导签发→办公室打印、发送
收 文:办公室签收、上夹→办公室主任拟办意见→分管领导阅签→主管领导阅签→交办公室处理完毕后→归档
2、办 事
购 物:办公室草拟购物计划→分管财务领导审定后办公室采购、保管、发放、使用
评选、表彰:办公室提名(或组织)→报分管领导审核→书记办公会审定上报
借 物:经办公室初审→经分管领导审核→办公室办理,数量较多或贵重物品,经分管领导同意→办公室负责办理借收工作
修 车:驾驶员提出→办公室初审→分管领导审核→主管领导审定
一般事物:办公室提出→分管领导审定,办公室办理
重要事物:办公室提出→分管领导审核→主管领导审定
3、办 会
书记会决定→办公室具体安排→报召集会议领导
外出开会人员→向主管领导汇报
(四)责任追究制度
各科室所和工作人员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,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,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。
1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追究有关人员责任:
(1)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领导或工作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材料;
(2)政务公开内容不真实,弄虚作假的;
(3)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,造成不良影响;
(4)不及时处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,对有关责任人员包庇纵容的;
(5)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,且不按要求整改的。
2、责任的认定
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局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,按以下办法确定责任:
(1)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,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;
(2)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后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,由主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,直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;
(3)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,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,由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,直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。
3、责任追究的形式
(1)情节轻微、影响较小的,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,并限期改正。
(2)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,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,责令作出书面检查,取消其当年评优、评奖资格。
(3)情节严重、影响较大的,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,责令限期整改,取消年度评优、评奖资格;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,取消年度评优、评奖资格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.
发布人:团区委
发布时间:2008-12-23 10:15:11